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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「苗栗縣辦理公共工程建築改良物拆遷補償自治條例」附表部分單價修正,並溯自110年1月1日實施。

刊登日期:2021/2/26
發文日期:2021/2/5
發文文號:府地價字第1100026882B號
主旨:公告「苗栗縣辦理公共工程建築改良物拆遷補償自治條例」附表部分單價修正,並溯自110年1月1日實施。
發文機關:苗栗縣政府
依據:苗栗縣辦理公共工程建築改良物拆遷補償自治條例第29-1條暨苗栗縣110年第1次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會議紀錄。
公告事項:「苗栗縣辦理公共工程建築改良物拆遷補償自治條例」附表部分單價修正,如附件。
附件:
  • 110年主見物補償單價附表
  • 110年雜項工作物補償單價附表
  • 版權所有 © 苗栗縣政府|36001 苗栗市縣府路100號(第一辦公大樓)、36046 苗栗市府前路1號(第二辦公大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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